百家乐- 百家乐官方网站- APP下载《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5)》发布
2026-06-04百家乐,百家乐官方网站,百家乐APP下载,百家乐游戏平台,百家乐网址,百家乐试玩,百家乐的玩法,百家乐技巧,百家乐公式,百家乐打法,百家乐电子,21点,德州扑克,快三,pk10,时时彩,北京赛车
1986年,全国首个“少年起诉组”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创立。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同年,全国检察机关全面稳步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标志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从刑事司法向综合司法保护的深化拓展。
上海作为全国首批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试点地区,立足上海超大城市治理实际,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综合治理。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四十周年之际,上海市检察机关系统总结过去五年的实践探索与创新成果,发布《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5)》,全面呈现上海市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路径、机制与成效。
➤总体态势持续向好,犯罪规模明显下降。2021年至2025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43人,较前一个五年下降47.0%;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10人,较前一个五年下降22.1%。
➤严重暴力犯罪得到有力遏制,整体稳中有降。受理审查起诉的涉嫌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人数2025年较2021年下降30.7%。
➤犯罪类型相对集中,多发犯罪形势发生变化。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盗窃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五类犯罪人数合计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6.0%。2023年以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数量持续下降。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长期位居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前列,主要与部分未成年人被引诱、裹挟进入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产业链密切相关。
➤涉网络未成年人犯罪先升后降。2021年至2025年,受理审查起诉的涉网络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连续两年攀升后,2025年实现同比下降,网络空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初见成效。
➤未成年人犯罪主体呈现初犯偶犯多、前期偏差行为突出、非在校生占比高、流动化特征明显的特点。涉案未成年人以初犯、偶犯居多,有前科劣迹的共214人,占比9.3%;多数在案发前已存在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盗窃、打架等不良及严重不良行为。非在校生为涉罪未成年人主要群体,在校学生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2025年降至9.9%。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较高,本市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比例从2021年峰值19.1%降至2025年9.1%。依托检校联动、社会协同等多元治理工作,本市未成年人犯罪校园预防、社区预防取得扎实成效。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明显减少。受理审查起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共计71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3.1%。2025年人数较2021年下降66.7%。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总体较少且呈波动下降态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现较好成效。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宽严相济,轻刑占比较高。经上海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作出生效判决共792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包括适用缓刑)618人,占比78.0%,此类案件多系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具有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
➤依法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别程序。五年间,共通知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878人次。审查逮捕阶段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944次,审查起诉阶段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2702次。开展社会调查9508人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684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为29.6%。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2295人。
➤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打击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共2283人,审查后共批准逮捕1867人,较前一个五年增加28.0%;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2601人,审查后决定起诉2195人,较前一个五年增加50.7%。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涉及五类罪名。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猥亵儿童罪,罪,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五类犯罪人数合计占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6.7%。
➤涉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集中、趋势有所好转。审查起诉的涉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主要罪名为猥亵儿童罪、诈骗罪。涉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连续两年攀升后,2025年实现同比下降。
➤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起诉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当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比例,从2021年的46.1%逐年攀升至2025年的69.8%。
➤强制报告制度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线索发现作用逐步显现。近三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起诉的负有监护、看护、教育等特殊职责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96件,经强制报告发现的案件占比呈上升趋势,该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隐蔽性强,强制报告制度作用逐步显现。
➤刑事诉讼监督精准有力。共纠正漏捕漏诉128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88件,制发纠违类检察建议350件。依法提出抗诉19件,采纳率为100%。
➤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平稳有序推进。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87人次;对本市区域性集中羁押未成年人的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18次,日常巡查460次;2023年至2025年,对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巡回检察9次,日常巡查62次。五年间,共针对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刑事执行活动及社区矫正活动提出检察意见86件。
➤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针对在开展办案、监督履职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问题,开展预防型、支持型、督促型、强制型家庭教育指导1937人次。
➤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针对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结合办案,共制发“督促监护令”2170份,督促、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其中,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207份,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560份,向其他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403份。
➤精准开展监护侵害监督。对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条件的,采用支持起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监护侵害监督共35件。准确把握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适用,对于部分虽然实施监护侵害但情节相对轻微、能够深刻反省、仍有强烈监护意愿的家长,通过监护监督、家庭教育指导、监护资格考察等工作举措,积极恢复其家庭监护,保障未成年人在最适宜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坚持支持定位,秉持必要性原则,持续规范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监护权监督等领域。
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02件。实质性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162件,切实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
➤规范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7件。综合运用监督纠正、检察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件。
➤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2024年最高检部署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已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矫治教育的,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30件,行政机关均已作出行政处罚、矫治教育。
➤办案规模持续扩大。对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1243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212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31件。
➤办案领域持续拓展。既包括旅馆入住、娱乐场所、烟酒彩票销售、学校教育、校园周边安全等领域,也包括涉未成年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二次元”出版物内容监管等领域。近两年新增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直播、儿童广告和网络信息等领域,公益保护的触角不断向新业态、新领域延伸。
➤诉前程序高效运行。2023年至2025年,民事公益诉讼共发出公告/征询意见1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件;行政公益诉讼通过诉前磋商结案564件,制发检察建议353件,大量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高效解决。
◆坚持宽容而不纵容、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共622名,附条件不起诉68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70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附条件不诉、不诉率分别为54.4%、29.6%和30.4%。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共批准逮捕527人,提起公诉809人。
◆规范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落实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程序,研究制定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细则,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与上海市高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实施细则》,提升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水平。针对涉罪情节较轻可适用非监禁刑、但无法提供取保候审所需保证金或保证人的涉罪未成年人,上海市检察机关首创的合适保证人制度,被写入2021年正式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精准帮教,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坚持把帮教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特点和矫治教育规律,结合涉罪未成年人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实施针对性帮教工作,并进行全程跟踪评估、动态调整帮教方案。完善帮教机制、联动帮教力量、丰富线上线下帮教举措,提升帮教精准性、有效性。对2013年研发的全国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评估系统”迭代升级,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状况评估测评的精准性。
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推动建立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根据未成年人行为的严重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情况等,依法采取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五年间,会同公安机关、村居委、学校共对992名在办案中发现的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早期干预,会同公安机关对751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将98名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会签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办案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有序衔接。对专门学校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推动建立本市专门教育专项工作机制,确立本市专门学校入学评估标准,探索专门学校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持续探索具有超大城市特点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与治理模式,推动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嵌入基层综治体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的共性问题,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促进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减少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通过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网络直播课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法治宣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凝聚全社会共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共识。
◆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恶性案件,三级院联动配合,提前介入侦查,从快批捕、起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
◆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制定《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对每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顺利诉讼。
◆有力打击利用互联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络传播未成年人淫秽色情物品、性侵害未成年人、侮辱诽谤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未成年人等犯罪。
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前期首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监督保护机制的基础上,持续深化落实,率先在全国实现全域全覆盖,目前全市共建立31个“一站式”办案监督保护场所,该机制于2021年被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五年间,会同教育、卫健、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落实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综合保护救助措施共12606人次。探索创建司法救助金委托监管工作机制,设立第三方托管基金,确保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司法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效能。
联合公安、法院、卫健、教育等部门,共同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的落实落细。共对1672起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逐案倒查,发现强制报告义务未履行的问题后,通过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对24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聚焦卫生医疗、宾旅馆、互联网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细化强制报告实施细则,聘任强制报告联络员,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督促从业禁止制度适用与落实,对性侵害未成年人从业禁止判决的执行工作开展监督获法院支持。督促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开展入职查询65万人次,不予录用83人。
依法、及时、规范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市公安局密切协作,完成未成年人集中羁押场所优化升级。对本市区域性集中羁押未成年人的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日常巡查,加强对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并针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特殊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参加最高检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并组织开展本市未管所巡回检察。针对未管所狱政管理、生活、医疗、卫生情况、教育改造、刑罚执行等领域,明确检察监督要点。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全流程动态管理、个性化精准帮教。
聚焦监护、代理、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核心领域,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监护监督等民事检察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传递检察温度。一是规范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为诉讼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提供检察支持。二是凝聚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合力,有效开展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三是开展监护监督,持续升级监护监督制度,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围绕涉未成年人教育、户籍、住房等行政争议重点领域,加大行政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促成和解等方式推动涉未成年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严格把握法定性、可处罚性原则,规范推进具有未检特点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范落实刑事、行政处罚和分级干预、矫治教育措施的衔接。
建立公益诉讼信息互通、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通过聘任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观察员,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协作,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涉及公共利益的线索。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解决儿童食药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等痛点问题,以及新兴业态治理难点问题。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公民个人信息、肖像权等民事权益。制发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示,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扭住“可诉性”,规范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
持续推动“四大检察”职能全面规范融合发展,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坚持“一案多查”“多案联查”,持续深化“1+N”履职工作机制。制定综合履职高质效办案规范,修订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个工作规程,制定办案指引、综合履职流程鱼骨图等。创新综合履职运行机制,强化系统审查、职能统筹、全面保护意识,制定未检综合履职线索审查清单式索引,深化“六问六查”工作法,及时在办案中发现更多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风险点,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精准开展检察监督。
以监护监督为切入点,对开展办案、监督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存在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情形的家长,在调查评估后分级分类采取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监护监督措施,并聘请街镇儿童主任、青少年社工等担任监护监督员,全过程跟踪监督。深化家庭保护协同机制,与市妇联会签实施意见,强化监护监督与家庭教育指导的衔接。打造市区联动、各具区位特点的“检校家社”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发布本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主题典型案例6件,其中1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关注因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等情形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加强权益保护,与市民政局、市高院、市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上海市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做好监护困境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工作。帮助66名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临时监护、生活安置、经济救助、照顾就医等困难,多元化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行动。
以检察履职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构建集法治教育、学生保护、依法治校于一体的检校联动模式。会同市教委签订意见,在中小学校园内设立检校问诊室,检察官坐诊问诊,以法治化手段协助学校解决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联合市教委发布《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健全完善学生欺凌防控制度体系。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与公安、教育行政部门协同落实校园及周边风险排查防控,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会同市教委会签实施意见,排摸失学辍学未成年人线索,并及时跟进,联动街镇、教育等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深入开展“我为学生播法种、我为学校解法忧、我为家长明法责”法治教育活动,走进校园面向老师、学生、家长开展各类宣讲活动4149次,受众达222.9万余人。
以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会同“扫黄打非”办公室开展“绿书签”行动,对质量不合格的少儿图书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并促推完善少儿图书内容核查机制;针对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进入KTV、酒吧、网吧等问题开展法律监督,针对点播影院、密室剧本杀、线上盲盒、电竞酒店、室内宠物互动等新业态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行业规范,促进新兴休闲娱乐产业良性健康发展,消除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安全隐患。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点播影院专项整治,累计关停不合格影院240余家,督促第三方平台下架200余家,并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点播影院专业管理委员会、出台行业规范。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动全市700余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协同履职,会同团市委、市服保办完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过程性评估、阶段性评估、个人能力评估、机构资质评估”四维评估体系。携手多方力量,加强社会观护基地建设。至2025年底,已形成由42个技能型、文化型、艺术型、农业型等不同特色的观护基地组成的观护体系,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多类型观护帮教场所。
参与网络空间治理,与网信、公安、文旅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四方协同机制的意见》,连续三年开展“清朗守护·为你而来”上海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行动。2025年涉网络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实现同比下降。制定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认定标准和执法规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风险识别清单、青少年模式设置指南等文件,联合出台《上海属地网络平台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的工作指引(试行)》,为网络平台提供明确规范。通过发布多批警示案例,向本市多家互联网平台提出未成年人保护倡议,推动平台增设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和未成年人投诉举报优先处理专栏。广泛开展网络保护主题法治宣传,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严堵“防沉迷系统”漏洞。协同网信、网安、文化执法部门举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堂培训,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共识与合力。
与市民政局以“法律监督+政府保护”同堂培训凝聚共识,全面推进检察官兼任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站法治副站长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共有120名检察官兼任226家未保站法治副站长,实现未保站街镇全覆盖、法治副站长全覆盖。全市检察官参与未保站个案处置107件,跟进监督成案34件。将上海未检小程序嵌入民政未保云、市民云平台,在云空间实现“检察蓝+民政橙”的深度融合。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独症儿童等特殊未成年群体,会同市民政局等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对特殊儿童落实综合保护救助788人次。聚焦待收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困境问题,与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建立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上海市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实现刑罚执行公平公正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双目标。
加强本市公检法司协作配合,强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一站式、一体化协作配合,与公安机关探索共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一站式”工作机制,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与权益保护水平。升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法检一体化办理”跨部门协同模式,会同法院共同推进民事检察监督与民事审判、民事执行的有效衔接,细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等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监督协作。会同公安、法院联合举办同堂培训班,提升执法司法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同。
上海市检察机关已实现各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有671名检察官担任761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与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助学校处理安全事故纠纷。
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至2025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举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61次,邀请未成年人走进检察机关沉浸式学法。2022年,会同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推出“弘扬新风尚 争做好网民”未成年人网络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发布10条网络文明倡议。
联合市司法局、市教委在东方绿舟建造升级上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已接纳数十万名未成年人来馆体验学习。打造“家门口”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市各区检察院结合区域特点设立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基地共27个。编写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8大主题21门课程“菜单式”精品课程库。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学习教育,深刻把握新时代未检工作的政治定位。打造并深化“沪未来”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做实“一支部一实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入选2023年上海市“人民群众最期待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优化未检业务评价机制,引导全市未检干部提质增效、争先创优。一体抓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运用“数据驾驶舱”为未检业务精准画像,构建未检业务办案质效观测体系,实现未检业务全周期决策管理。定期开展未检业务工作调度会,落实“每案必检”要求,建立“基层院交叉查、分院重点查、市院专项查”未检案件评查体系。推进办案规范化稳步提升,推动未检工作高质效开展。深化市检察院、分院、基层院一体履职机制,市检察院会同分院加强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指导,规范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备案审查制度。
持续开展分层分类业务培训及岗位练兵活动,优化未检专业办案团队建设。2021年至2025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各未检团队获评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全国级荣誉27次,获评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市级荣誉110次;上海未检干警获评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全国级荣誉20人次,获评上海最美检察官、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等市级荣誉159人次。
一是注重理论创新,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主办研讨会,以高水平理论研究创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质升级。2021年至2025年共有11个课题获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11篇论文获评国家级奖项。二是注重实践创新,部署开展16个未检工作创新项目并取得一系列创新性成果。三是注重数字创新,促推未成年人保护融入“随申办”移动端,会同市未保委、市妇儿工委、市大数据中心、市发改委在“一网通办”移动客户端开设“未成年人保护专区”“儿童友好专区”。开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大数据助力监督线索发现。
2025年,发布未检工作品牌“沪未来”,以“沪未来”上海检察工作主品牌为统领,焕新升级各分院、基层院检察机关未检子品牌,构建全市未检工作品牌矩阵。健全“沪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协同机制,整合专业人员资源,汇集家庭教育指导师、学校教师、青少年事务社工、儿童主任、专家学者、法律援助律师等64名志愿者与全市检察机关196余名未检干部,成立“六大保护”行动队;充分整合专业工作场所资源,建设升级法治成长地图“三基地”“三中心”“三站点”共130个线下阵地;启动“沪未来”品牌推进年行动,推进“五大成长计划”,扎实推进“沪未来”品牌建设。
原标题:《《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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